2008年8月2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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吾将上下而求“法”
浙江普法工作回眸
本报记者 陈岚 通讯员 彭磊

  回顾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的历程,从“一五”普法的“把法律交给公民”,到“二五”普法的“以宪法为核心、以专业法为重点”,到“三五”普法的“突出学用结合、普治并举”,到“四五”普法的“两提高、两转变”,再到“五五”普法的“弘扬法治精神、推进依法治国”,每一个阶段都有鲜明的时代特色,每一个阶段也都有突破性的亮点。可以说,我省的法制宣传教育是一步一个脚印,在不断创新中前进,在不断发展中提高。

  回访——

  1985年,党中央、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、司法部《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》,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《关于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》,从而拉开了中国现代史上规模宏大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大幕。
  同年,省委、省政府印发了《浙江省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五年规划》,浙江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作出了《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》,“一五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也随即在我省展开。23年来,普法惠及了最广泛的人民大众,结出了累累硕果。

  普法宣传员:
  普法的舞台无处不在
  交警出身的许和根,23年来痴心不改地致力于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,他的成长历程和23年的普法历程紧密相扣。
  1985年,刚成为海盐县公安局一名普通交警的许和根,在工作中目睹了很多因忽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交通事故。于是萌生了一个想法:交通安全教育,首先要从娃娃抓起。随后,许和根主动和学校联系,要求为学生上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课。
  然而一连走访了几所学校,校方对于这位毛遂自荐、上门送法的年轻交警,虽不至于拒之门外,但持不欢迎态度。
  许和根至今还清楚地记得他攻下的第一个“堡垒”——海盐中学,时间是1986年3月3日。虽说经历了小小的挫折,但初试牛刀的场面还是很壮观:千余名师生坐满了偌大的操场,静静地聆听一位21岁的交警谈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。讲座时常被掌声打断,看着孩子们专注的神情,许和根知道他们认可了讲课。
  “第一课”一炮打响后,许和根不用去学校联系“业务”了,来邀请他讲课的学校越来越多。
  1992年,在许和根的倡导下,海盐实验小学创建了嘉兴市第一所“少年交警营”,在营区内开展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竞赛,进行交通安全宣传,并组织学生上街当“一日小交警”。那一张张稚嫩的面孔煞有介事地做着较为规范的交通指挥动作,成了海盐县城的一道风景。参加过“一日小交警”活动的孩子,对家长“管教”得可严了。一次一位家长路遇许和根,就“数落”他:“都是你的‘功劳’,害得我红灯都不敢闯了,女儿要批评我的!”不过,这位家长说以后即使没有女儿的监督也不闯红灯了,安全最重要。
  1998年,许和根因工作需要调任县公安局指挥处副主任,分管公安宣传工作,后来又任宣传科科长。新的工作让许和根接触了大量刑事、治安案件,其中不乏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案件。于是,他又一头扎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分析研究当中,结合各类案例,编写了厚厚的讲稿。
  2004年,针对一些青少年沉迷于网吧、滋生犯罪隐患的现象,许和根组织了一场历时两个多月的“远离网吧、净化心灵”的中学生法制辩论赛。“当时没有任何经验,全凭自己看书摸索。最后辩论赛取得了很大成功,那一刻,我几乎热泪盈眶。”
  2005年,许和根调到县安监局工作。尽管本职工作的压力很大,但他始终没有停下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步伐。2006年,在他的积极筹措下,在海盐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了一场“新三毛话安全”的法制漫画比赛,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
  “有人说我不务正业,但我始终坚信‘精诚所至,金石为开’。”许和根说,“如今我的普法对象已经从青少年,拓展到企业职工、企业管理者。普法工作对于我,可以说是‘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’。”

  民工普法:
  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很大的变化
  “针对民工普法,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。”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袁斌,说起辖区内针对民工开展的普法工作,如数家珍。
  近年来,西湖区在辖区下属的企业,尤其是建筑企业,建立了79所“民工法制学校”,聘请了法律专家、律师、普法志愿者、辖区民警等,将与民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送进工地。“这项工作从2002年开始启动,如今已经逐步形成了规范。去年开课158次,听课人数达到了63000多人次。”
  此外,结合民工的工作生活实际,西湖区司法局联合区总工会等部门组建了“阿普”法制宣传队,创作编排法制文艺节目,每季度一次送法到工地;为了畅通农民工维权的渠道,区里建立了“三级维权工作网络”。
  “经过这些年的普法工作,我在民工身上,看到了很鲜明的变化。”袁斌告诉记者,“刚开始‘送法进工地’的时候,很多民工都不理解,他们觉得自己一天工作那么累,还要像个学生似的来听课,实在是没有必要。”
  后来,通过不断宣传,一些民工通过法律援助途径享受了实惠,普法工作才逐渐被越来越多的民工接受。
  36岁的河南人王玉光咨询加班工资的发放问题,之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他,国家相关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发放是有法律规定的,如果发现有克扣现象,他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。之后,王玉光通过向相关部门反映后,如愿拿到了补发的加班工资。
  “像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。”袁斌说,“为了使全区数十万民工学有榜样,增强学法守法主动性,西湖区开展了优秀农民工评选活动,授予那些积极学法、守法、诚实劳动创业的民工‘优秀外来建设者’称号。如今,被授予这一称号的民工越来越多。”

  企业普法:
  讲求实效的知识“定投”
  苍南县的新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,每天早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以车间和部门为单位,列队开展“三分钟晨学”。
  各车间和部门的职工宣讲员每天都会拿到一页最新的《三分钟导读》,这份由企业“读书指导组”编辑、每天一期的资料只有300字,有法规条文、安全知识、时政要闻等板块,每板块每天精编一两条内容,由职工宣讲员向列队的员工宣读。活动自2005年3月推出以来,每天雷打不动。
  现任新雅集团党建顾问的陈如奏是这项工作的发起人。他告诉记者,公司的1200多名员工中,1/3是外来人员,他们迫切希望参与学习提升自己,尤其需要掌握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、安全生产知识。但由于企业生产繁忙,把员工集中起来普法和进行宣传教育,在实际操作上有很大的难度。
  “现在,利用每天早晨上班前的几分钟时间,让员工们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等教育,了解最新的时政要闻,员工很容易接受,也可以避免学习教育活动中常见的冷场和走过场现象。”新雅集团至今已编发了八百多期《三分钟导读》,晨学中,职工可自由“点题”,要求在次日增加新内容。劳动合同法等与职工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总是占据着最高的点击率。
 陈如奏说:“晨学有效地解决了员工知识不够、信息不灵的问题,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的发展。”同时记者也了解到,目前这项举措已经被推广到温州市的很多民营企业中。

  点评——
  逾九成群众满意当地法治环境
 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 桂漪雯
  改革开放初期,我国的法制很不健全,老百姓对法律也比较陌生。更为突出的是,我们各级干部习惯了以“权威办事”,头脑里法制意识不强,因此在全民当中进行一次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和宣传,就显得特别迫切。未曾想到,普法提出以后,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,普法也就作为一种制度应运而生。
  纵观23年普法工作,四类人始终是普法的重点对象。一是领导干部,主要是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,二是司法和行政执法者,三是青少年,四是企业经营管理者。
  以“五五”普法为例,2008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,这也是我省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大突破;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方面,继2007年在全省部署开展了百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后,今年又举行了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“春雨行动”;在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方面,通过采取集中培训、函授学习、远程教育、组织村干部法律知识大赛、送法下乡等形式,不断加强村“两委”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。
  23年的普法过程中,法制宣传的手段也不断创新。通过法制文艺演出、法律知识竞赛、法制图片展览等生动活泼、通俗易懂、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,营造了浓厚的宣传声势,取得了实在的宣传效果。如舟山交通车船上推出的法制动漫专题片、永康的法制文艺巡演、余杭的杨乃武小白菜普法教育基地等等,都开展得有声有色。
  “五五”普法中期,省督导检查组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,结果显示,95%的被调查者对当地的法治环境感到满意或比较满意,90%以上的人群都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生产、生活中遇到的疑难矛盾纠纷。
  普法以来,我省累计有12483.11万人次接受了普法教育;基层依法治理单位总数已超过20万个;“民主法治村”创建面达到了98.94%,其中三星级以上“民主法治村”占76.28%,乡镇开展依法治理比例达到了100%。